「含飴弄孫」、「天倫之樂」,這是所有人企盼的老後生活,一幅溫馨美好的家庭團圓圖。但是你能想像,目前在台灣,有接近一萬名65歲以上的高齡收容人,正在監獄的柵欄後,慢慢地消耗著他們人生最後的時光,沒有未來、沒有希望。接下來,就讓我來說說這些高齡犯罪人,在柵欄後的故事。
李爺爺,是一位書生。年輕時曾經赴美留學,回國後獲得高等教育機構聘用,也曾經是作育英才的桃李推手。但是李爺爺有一個戒不掉的壞習慣,習慣性扒竊。他偷甚麼東西呢?他偷書!因為偷書,李爺爺在任教滿十年的時候,被學校開除;因為偷書,李爺爺的兩個女兒選擇遠離父親,遠走美國;因為偷書,李爺爺進出監獄已經七次。在我面前,李爺爺還挑挑眉毛,一臉正氣的說:「戴老師!我看你就是個讀書人呀,你知道嗎?我也是讀書人呀!你該叫我學長的!我是看那書店呀,太不愛惜書了,都積灰塵了,實在看不下去,所以我把書拿回家擦乾淨,讀完再還他嘛!這算哪門子偷書呀…」
王爺爺,曾經是一位企業主。但是企業經營不會永遠順風順水的,在幾次見不得人的交易後,王爺爺因為特別背信罪,被關進了監獄。雖然不是很重的罪,但是王爺爺始終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他說:「我是老闆耶,我這麼做,還不都是為了員工,我要為他們著想呀!」,在獄中,70歲的王爺爺最放不下的是他那高齡92歲的老媽媽。說到媽媽,王爺爺頓時老淚縱橫:「我不敢給媽媽知道呀,坐牢這麼丟臉的事情……,我跟她說我到緬甸做生意,媽媽還叫我要吃飽,有空要回鄉
下看她,92歲了,關出來,我還有媽媽嗎?」王爺爺的眼淚,也是很多高齡犯罪人的心痛呀。
以犯罪學理的角度來看,我們將60歲以上所從事的犯罪行為,稱之為「高齡犯罪」,而其行為人稱為「高齡犯罪人」。然而,這樣的定義事實上並不具法律上的明確規範,同時世界各國對於何謂高齡犯罪也有不同的見解。高齡犯罪人不但在年齡區分上有著分歧的定義,其實高齡犯罪人的型態也十分多元。根據國外學者的分類,高齡犯罪人可以區分為以下幾類:
早發犯:是指25歲之前就開始有犯罪行為,其犯罪行為不斷重複,繼續至老年期。
遲發犯:是指25歲之後開始犯罪,繼續至老年期。高齡初犯:是指老年期(65歲之後)才開始犯罪行為者。(山下,2003;仲,2010)
長刑期高齡犯罪者:在年輕時就因犯罪行為而被宣告類似無期徒刑,或是三振法案等刑事司法體制上之長刑期受刑人。這些受刑人終其一生幾乎都在監獄度過,而其刑期的尾聲正好符合高齡者的要件。(Stan Stojkovic,2007)
此外,因為法律體系的嚴懲化修正——如台灣社會對於「亂世用重典」的期待,造成越來越多的受刑人必須要在監獄裡待更久的時間才能回歸社會。同時,這種嚴懲化的法律體系修正,也直接造成「長刑期受刑人」增加。從「年少關到白頭」的現象,是造成高齡受刑人增加的另一個重要因素。那麼這些高齡犯罪人入監後會發生怎樣的情形呢?研究結果顯示:高齡受刑人在監獄中相較於年輕受刑人,面臨了更多更棘手且不容易適應的壓力。除了受刑人常見的健康照護、監獄作業問題外,監禁所帶來的心理及人際關係孤立,使高齡臨終受刑人在生命的尾聲,將比一般高齡者感受到更多的孤獨與恐懼。同時,他們也擔心自己直到死亡時都還是一個犯罪者的身份,並為此深感恥辱。
Dawes(2009)針對澳洲監獄的高齡化現象也提出了警示:監獄等矯正機構雖然可以滿足這些日漸高齡化受刑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但是卻無法有足夠的心理照護讓他們成功的邁向心理老化。高齡受刑人普遍對自己的人生充滿負面展望,害怕死在獄中,甚至是對監獄管理當局產生極深的怨懟。高齡受刑人比一般高齡者有著更為明顯的高齡憂鬱傾向。受刑人比一般高齡者更為擔心自己的人際關係孤立、社會福利照護不足,同時也更擔心自己的死亡。
高齡受刑人最害怕的是在監獄中面對「死亡」。他們擔心自己死後,身後事無人處理,或是無法葬於家族墓園。最後,若讓高齡受刑人回顧自己的一生,有超過九成的受刑人表示,「自己的一生充滿悔恨、一事無成、人生想重來一次卻又已經日暮西山」等絕望的負面評價。
高齡犯罪,絕對不是一個遙遠的話題。它就在我們身邊,值得我們深思,不要再讓這些柵欄後悲傷的老後故事,持續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