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tary Club of Taipei West

2018-19台灣文化獎給獎辦法(修改版)

2018-19台灣文化獎給獎辦法(修改版)

台北西區扶輪社台灣文化獎

(2018~2019)年度給獎辦法

主辦單位:臺北西區扶輪社  台灣文化獎委員會

ㄧ、給獎對象:就下列事蹟有貢獻人士

針對台灣當今在「台灣美術史、美術教育及美術學術研究方面」有卓越貢獻的專家及學者,給予獎勵表揚。但已得過國家級相關獎項者,為免錦上添花,不列入表揚之對象。

二、給獎方式:

名額原則二名,一名終身成就獎、一名鼓勵新秀傳承獎,得獎者各獲頒獎牌一面,以及獎助金:終身成就獎新台幣三十萬元、新秀傳承獎新台幣二十萬元。經推薦得獎後,本社將以專函邀請得獎者,於2019年3月18日本社授證64週年紀念晚會中接受表揚,並邀請於例會中專題演講。

三、推薦辦法:

1.九月份在本社網站公告,歡迎各界踴躍推薦外,並函請本社社友,國外姊妹社暨相關單位積極推薦適當人選。

2.每位被提名人,依推薦書格式填寫完全,並經推薦人或團體簽名,附下列文件,交至本社辦事處。

  事功摘要(約1500字)內容如下:

1.   事功課題

2.   事功動機、目的及其重要性

3.   事功內容摘要

  事功相關之證明如下:

1.   論述或作品

2.   報導紀錄(含:相片或影片)

3.   活動紀錄(含:相片或影片)

四、推薦時間:

2018年9月對外公告,至10月15日受件截止。郵寄「10447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27巷6號2樓台北西區扶輪社 台灣文化獎甄選委員會 收」,電話:(02) 2563-3789

五、審核辦法

2018年10月底:評選出初選者,

2018年11月:   複審決定得獎候選人、

2018年12月中: 理事會審核決定得獎人。 2019年3月18日本社授證64週年紀念晚會中頒獎。